警惕搬家公司四大“陷阱”
据新华社深圳11月18日电 (记者周科)在目前搬家市场准入门槛低、行业标准缺失的情况下,诸如坐地起价、搬运过程中物品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,使得消费者与搬家公司之间的纠纷频发。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18日发布消费提示,警惕搬家公司的坐地起价 层层转包 粗暴搬运 不签合同的四大“陷阱”。
近日,消费者郑先生向深圳消委会投诉称,其于11月14日通过网络向某某搬家公司订购了搬家服务,并与商家谈好一辆大车可装完物品,价格为880元。搬家当日,现场却来了两辆小货车,对方称因限行所以改用小货车,并要价1800余元。郑先生认为该公司存在恶意欺骗,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要求退还额外收取的服务费用。
深圳市消委会表示,近来收到搬家类投诉近百宗。为避免遭遇搬家“陷阱”,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,要选择正规的搬家公司,切忌一味追求低价,并签订协议保留相关凭证。
文章来源:海南日报